車禍小幫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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車禍處理小技巧

發生車禍時,保持冷靜、正確處理是最重要的

事故發生當下

確保安全

開啟警示燈,放置三角警示牌,確保人員遠離車道。

報警處理

撥打 110 報案,等待警察到場處理。有人受傷請同時叫救護車 (119)。

蒐集證據

拍攝現場照片、車損情況、對方車牌、駕照及行照。

交換資料

記錄雙方姓名、電話、車牌號碼、保險公司資訊。

注意事項

應該做

保持冷靜,不要與對方發生爭執

等待警察到場再移動車輛(除非嚴重阻礙交通)

拍攝現場全景、各角度車損、煞車痕跡

記錄事發經過,越詳細越好

索取警方處理三聯單

24小時內通知保險公司

不應該做

不要在現場承認全部責任

不要簽署不明文件或和解書

不要私下接受現金和解

不要離開現場(肇事逃逸)

不要與對方發生肢體衝突

不要忘記就醫驗傷(即使輕傷)

筆錄製作注意事項

1

據實陳述

說明事發經過時,只說自己確定看到或知道的事實。

2

避免猜測

不確定的事情可以說「不確定」或「不知道」。

3

注意措辭

避免使用「我撞到對方」這類可能被解讀為承認責任的說法。

4

核對筆錄

簽名前務必詳細閱讀筆錄內容,有誤可要求更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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