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禍處理小技巧
發生車禍時,保持冷靜、正確處理是最重要的
事故發生當下
確保安全
開啟警示燈,放置三角警示牌,確保人員遠離車道。
報警處理
撥打 110 報案,等待警察到場處理。有人受傷請同時叫救護車 (119)。
蒐集證據
拍攝現場照片、車損情況、對方車牌、駕照及行照。
交換資料
記錄雙方姓名、電話、車牌號碼、保險公司資訊。
注意事項
應該做
保持冷靜,不要與對方發生爭執
等待警察到場再移動車輛(除非嚴重阻礙交通)
拍攝現場全景、各角度車損、煞車痕跡
記錄事發經過,越詳細越好
索取警方處理三聯單
24小時內通知保險公司
不應該做
不要在現場承認全部責任
不要簽署不明文件或和解書
不要私下接受現金和解
不要離開現場(肇事逃逸)
不要與對方發生肢體衝突
不要忘記就醫驗傷(即使輕傷)
筆錄製作注意事項
1
據實陳述
說明事發經過時,只說自己確定看到或知道的事實。
2
避免猜測
不確定的事情可以說「不確定」或「不知道」。
3
注意措辭
避免使用「我撞到對方」這類可能被解讀為承認責任的說法。
4
核對筆錄
簽名前務必詳細閱讀筆錄內容,有誤可要求更正。